第一条 项目概况
1、工程地址:。
2、工程范围:乙方根据甲方确认的《厨房设备一览表》(详见合同附件,含报价书共计页)进行设备采购及安装,且保证本合同厨房设备符合附件所载之各项规格及技术标准,并严格按图纸和技术标准的质量要求进行安装。
第二条 供货安装
1、乙方应自甲方按期足额支付第一期预付款之日起日内将合同附件所列之抽风设备运抵甲方安装现场(交货地点)。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运输厨房设备至上述安装现场产生的运输人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安装现场改变或设备变更等导致运输人工费用增加,则因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承担。
3、乙方供货设备运至上述安装现场后,甲方应与乙方共同清点当日所到设备数量和规格,并在乙方出具的供货清单上签字确认;若经乙方要求甲方仍拒不完成确认,则视为甲方对所到设备数量和规格无异议,所到设备数量和规格符合本合同要求。
4、甲方应自乙方供货设备运至安装现场之日起履行妥善保管的义务,若安装完毕前出现设备丢失、毁损等情形,则相应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5、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完成本合同厨房设备安装及调试工作。
6、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出现以下情形,则乙方安装工期应做相应顺延:
(1)甲方提供的土建、水、电、气等配套不满足乙方进场或施工要求;
(2)因甲方原因导致设计方案变更或设备数量增加;
(3)因甲方原因导致设备安装无法进行;
(4)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乙方合同价款;
(5)施工所需水、电、气等连续中断8小时以上影响乙方正常施工;
(6)经乙方告知,甲方仍拒不协助完成设备进场、安装、调试或验收工作;
(7)非因乙方原因被第三方勒令或阻扰而影响乙方正常施工;
(8)其它双方可以协商顺延的情况。
第三条 合同价款
1、本合同未含税总价款为人民币元整(:元),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分三期支付完毕;若甲方需要乙方开具发票则税费由甲方另行承担,甲方应在乙方开具发票前按本合同总价款%标准另行支付乙方补偿款人民币元整(:元)。
2、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足额向乙方支付第一期预付款,即本合同总价款的%,人民币元整(:元)。
3、甲方应于乙方进场安装之日起三日内足额向乙方支付第二期进度款,即本合同总价款的%,人民币元整(:元)。
4、甲方应于厨房设备验收合格或视为验收合格之日起三日内足额向乙方支付第三期设备尾款,即本合同总价款的%,人民币元整(:元)。
5、甲、乙双方确认以下账户为本合同项下乙方指定收款账户,未经乙方法定代表人本人书面确认甲方不得向乙方任何人员支付任何价款,若否,则视为甲方未按约支付任何价款,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及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咨询了解:章经理187555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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